吹响传统村落古建筑保护的进军号
□ 梁瑜
不久前公布的2024年省级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试点县名单,我市柳林县、临县入赫然在列,这标志着我市传统村落古建筑保护工作进入新阶段。
我市历史悠久,人文荟萃,拥有较为丰富的古村落文物资源。目前,全市核查登记不可移动文物5826处,约占全省资源总量的11%,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39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73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95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1399处。多年来,文物部门组织实施了一大批传统村落古建筑抢险加固、本体保护工程,有效改善了文物保存状况,促进文物保护工程质量提高。
在成功入选省级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试点县名单后,柳林县、临县迅速行动,科学编制县域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规划,推动工作方案不断细化优化,扎实推动试点项目实施,着力推动由静态保护向活态传承利用转变,积极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吕梁经验”,为开启传统村落保护新征程吹响了进军号。
做好传统村落古建筑保护工作,要将传统村落古建筑保护纳入乡村振兴建设规划。推动实施一批农村重要古建筑保护工程,提升农村古建筑保护、利用、传承的整体水平。加强对传统村落古建筑的保护和修缮,使其保持原有建筑风貌,修旧如旧,作为反映人文历史,吸引外来游客的文化标志性、引领性建筑。设置传统村落古建筑保护专项资金,组织实施农村古建筑抢险加固、本体保护工程,改善古建筑保存状况。组织开展古建筑保护工程检查、竣工验收,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出台相应政策措施,吸引民间资本参与古建筑保护开发。组织开展优秀古建筑保护项目宣传推介活动,提高对古建筑保护重要性的认识,与“一村一品”等项目结合,深层次开发传统村落古建筑的旅游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