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赢了官司 输了人情

□ 梁镇川

2025年01月11日 09:44:45 来源:吕梁新闻网 编辑:成柏

争讼、打官司,必有一输一赢。输者,自觉倒霉,破产失财,丢了体面,心情沮丧,怨气满腹,有的结怨记仇,终生难以释怀;有的甚至波及后代,给子孙遗留下祸根。嬴者呢,难道就因得利保财,赢了官司而兴高采烈、心安理得吗?也未必!

讼卦的宗旨在于阐明讼非善事,人所当戒的道理,所以最后一爻辞曰:“或锡之鞶带,终朝三褫之”。象辞曰:“以讼受服,亦不足敬也。”本卦最后强调指出,即使争讼之人侥幸获胜,官司打赢了,也不是真胜。输了的人情,失去的体面,丢了的信誉,是无法弥补的。正如爻辞比喻的,或许会因为赢了官司得到赏赐之鞶(pán)带(皮革制的佩玉腰带),但以争讼所得之胜利,岂能久安?尚未终朝(一天还没有过去)就已经三次被褫(chǐ剥夺)夺所赐之鞶带了。因为以争讼得胜而得到赏赐的服饰,“亦不足敬也”,实在不足以使人尊敬。以此而喻,争讼之胜并非真胜,也不会持久。

俗语说,赢了官司,输了人情。争讼双方,或者互相争执,各不相让;或者对簿公堂,撕破情面,情感尽失,虽经仲裁,有了结果,但怨恨也结了,人情也失了,日后还不定会惹出更大的麻烦来呢!

如果告状的人是通过不正当手段,或者行贿送礼,或者走门子找关系,侥幸获胜,更不可取,更不会持久。无理而胜者必败,而且不会受到世人认可,虽胜亦可耻,徒然使信誉蒙羞。

如果法官不是公平公正断案,而是目无法纪,吃了原告吃被告,贪赃枉法,胡裁乱判,那就践踏法律,有损法官形象,终会受到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