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空里的一阕民谣
——品读周晓枫的散文《鸟群》及其他
□ 刘勇
“天空没有翅膀的痕迹,但鸟儿已飞过”,读周晓枫的散文《鸟群》,我想起了泰戈尔《流萤集》中的诗句。鸟的一生美丽而高贵,飞翔是为了赶赴蓝天对它的邀请,它作为天空的使者,为大地和人类带来云端的讯息,羽翼所掠之处,是生命跳动的音符,是对自然的讴歌。
读周晓枫的散文,体会最深最强烈的,是其中鲜明的诗性品格。在《舞蹈与散步》中,这种品格被进行了一次高密度的展示。在作者眼里,“诗像口红,让嘴唇生动。像一只枕头,诗离黑暗中的梦想最近;诗像蛾子,与火焰保持危及生命的亲昵。诗像仙子跑丢的舞鞋,只是侥幸在人间被发现……”这只是一连串精彩的比喻的开头,这种“诗性”在作品中俯拾即是。
要了解一个作家作品的质地和色彩,最终应该去语言中寻找。周晓枫散文中鲜明的诗歌烙印,使我们读到这样的宣言时备感会意。她说,“最纯粹的语言享受只有诗歌带给我,而不会是其他。”不妨说,收在这本名为《鸟群》的集子中的几十篇散文,便是她这位诗歌的受惠者,以散文方式的致礼。“我试图实现某些诗歌手法的介入,比如隐喻,比如变形,比如意义的纵深,希望自己的散文产生些许不同之处。瓦雷里说,散文是走路,诗歌是舞蹈。”诗歌嵌入散文,诗性便融合为散文的灵魂,散文便成为诗歌的肉身。
应该说,这种愿望获得了丰硕的结果。诗性的感知和表达能力,在周晓枫那里,一定是一种与生俱来的禀赋。上述那样的句子,在一般的文章中能找到几处就算不错了,在她那里却如乱花迷眼,其密度之高令人咋舌。更为难得的是,最奇特的比喻,却以最自然的方式出现。机智、俏皮,如风行水上一样自然妥帖。作者自称是苦吟派,那么,这种毫无斧凿痕迹的呈现方式,巧夺天工,浑然天成,是对其功力的最好说明。
读她的散文,你能感觉到,即使在最纵情沉湎、兴奋迷醉的瞬间,理性仍然在睁着警觉的眼睛,监视着可能出现的忘形之举,并准备着随时予以制止。纷纭飞扬的感受,被理性整合驾驭,如同水流被纳入沟渠,其流动便有了方向,有了节制。又如同一盏风筝,飘飞得再高再远,仍然被一根线牵拉着,这根线便是统驭整篇的主题、理念,或者用一个如今不大被提及的词语:中心思想。形散神不散,零星琐碎终是殊途同归。其结果,便是轻盈和坚实这两种不同的审美品格,很难得地统一于一体,各得其所,相得益彰,达到了一种堪称完美的和谐。这应该正是周晓枫散文独擅胜场的最主要的原因。
我想着重谈一下《鸟群》,即被用作书名的那篇数万字长篇散文。它以“五重奏”为副题,通过不同声部的变奏,完成了一个交响主题。同其他各篇相比,它更为朴素,简约,收敛,清晰,冷峻,能感觉到语言的飞驰的欲望被作者加以有意的羁绊和压抑。然而这种压抑却在文本内部积聚起某种张力。鸟类成了她探测人性、展开思想、对生存发言表明态度的切入点和载体,成为人类观察自己的镜子。她从太平鸟的尽职和欢聚,“看到世界对忠诚的公正报答”。从燕子为成为“空中王后”而付出重大牺牲,足部几乎完全萎缩,丧失了奔跑蹦跳的能力,“我看到了途中必然的苦痛与牺牲……牺牲是前提,是先决与必备条件,但正是在苦难里、在残酷中所展现的执著里,燕子体验着至深的生命狂喜。”她进而指出,这也是一切将创造视为生命意义之所在的科学家、艺术家的共同宿命。而从倍受人们宠爱的鸽子身上,她的发现更是堪称独特。鸽子既可以自由飞行,又可以随时回到主人的笼内,享用唾手可得的口粮。从鸽子的“具有投机色彩的双重身份”,作者感悟到世间“最名利双收的人是在天平两边找平衡的人。”鸟儿的习性再一次成为人类行为的旁证:“我们日益提炼出世俗生活的秘方:降低精神生活的高度,可以弥补物质生活的匮乏。减少灵魂的成色,可以丰富肉体的娱乐……这就是生存可悲的等式。”但这并不表明她是赞同这种生存策略的,“鸽子的妥协与投降有悖于鸟的气节”,而她“多么震撼于那种对理想忘我的捍卫。”这篇长文,会让人联想到布封、法布尔、米什莱那些描写动物和昆虫的散文,但它的格局更为阔大,思维的疆域更为辽阔,不消说文学的品格也更加突出。
最后,我忍不住要不顾文章的整饬而挪移一下目光,推荐作者才华的一个侧面,那便是自嘲。这一点较为稀罕,尤其在女作家中。通常情形下,我们更多见到的是顾影自怜,过度的自恋。而在本书作者笔下,我时常会读到这样的句子:“越来越清楚地意识到什么叫差别,什么叫代沟,那些北大的正牌孩子们洗完澡后一律光脚丫穿拖鞋走回宿舍,也不管北风那个吹,雪花那个飞;我捂在大衣、棉鞋、帽子和口罩里打一趟水,已成鼻青脸肿的喜儿。”何其精神健全豁达,才会有如此爽朗的表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