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拧紧电动自行车经营“安全阀”
本报讯 (记者 刘小宇) 为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销售、维修市场秩序,压紧压实经营主体责任,重拳整治非法改装、销售不符合标准车辆等违法行为,守护群众出行安全,近日,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电动自行车经营主体约谈暨法律法规培训会。局相关股室、各基层市场监管所负责人以及全县25家电动自行车经营主体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副局长陈刚对各经营户开展行政约谈,重点围绕新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24)实施要求、CCC强制性认证管理、进销货台账建立、严禁非法改装等进行重申。会议明确,自2025年12月1日起,已全面禁止销售、流通旧国标电动自行车;在售整车、配套锂电池、充电器均须持有有效的CCC认证证书,严禁私自解除车辆限速、改装电机电池、加装雨棚和尾箱等行为。
随后,股长孙邸文杰开展法规宣讲培训,逐条解读《山西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对比梳理新旧国标之间的核心区别,细致讲解电动自行车销售维修行业的法定义务、禁止行为以及相应处罚规定。培训要求经营主体严格执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台账登记、废旧电池回收等制度,主动开展自查自纠,坚决杜绝销售不合格车辆、非法改装、无证经营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培训会后,参会经营者现场签署《电动自行车合规经营承诺书》,郑重承诺严守法律法规,自觉规范经营活动,认真落实安全主体责任。
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做好电动自行车行业常态化监管,加大日常巡查频次,组织专项抽查检查,对各类违法经营行为依法从严处置,持续净化行业市场环境,守牢群众出行安全底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