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人口老龄化趋势的加剧,农村“高龄”、“独居老人”日益增多,农村养老服务机构建设与养老需求的矛盾突出,存在社会养老服务机构不能满足实际需求、农村日间照料中心的职能未发挥、养老服务机构专业工作人员不足。、缺乏多元化养老服务供给等问题。为此,建议:
一是县乡两级政府要增加对日间照料中心的投入和管理。县政府要尽快完成兴县社会福利服务中心老年公寓楼的建设,对已建成的老年日间照料中心,加大扶持力度,要高起点、高标准、高要求完善配套服务设施,使服务机构的设施建设达到国家或省级标准。乡镇要担负起跟踪监督职责,充分调动村级委员会的工作积极性,强化村委会管理责任,明确村委会主任作为第一责任人的工作职责。在日间照料中心人员配备上,可优先利用农村贫困户中40岁左右的留守妇女为“中心”老人提供午饭、休息等服务,增加贫困户收入。推广运用蔡家崖村新办的日间照料中心运作模式、经验、做法,尽快将已建日间照料中心投入运营,可解决900多名老人的养老问题。同时,结合乡村振兴战略,让留在农村的老年人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找到归宿,确保不丢弃一位农村老人。
二是积极引进社会资本,创新养老服务机构建设模式。采取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方式,将康宁镇刘家庄中学,通过采用“公建民营”管理模式,在对该闲置校舍改建后,通过公开招标,鼓励有一定经济实力、有资质的社会组织、企业、个人来运营,通过免租金,提供运营补贴的方式,结合居家养老和社区养老的优势,构建居家社区养老模式。在信贷政策上给予企业倾斜,解决其融资难题,调动其从事养老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同时加强监督管理,明晰责权关系,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养老用途不改变,增强公办养老服务机构的生机与活力。
三是推进简政放权,营造良好社会环境。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精简审批环节,降低养老服务市场的准入门槛,让养老服务业成为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动能。积极鼓励社会组织参与农村日间照料中心的运营,延伸相关产业链收入等方式降低运营成本,在很大程度上弥补政府和集体投入的不足,缓解资金运作困难,助推日间照料中心的平稳运行。也可通过发展志愿者队伍提供服务,减少人力成本的同时,增加老年人与外界接触的机会,让老人们感受到社会的温暖和关爱,实现了老有所养、老有所乐,有效促进农村的精神文明建设。
四是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服务质量。借助吕梁山护工培训和“山西省民政厅”对农村富余劳动力开展的“养老护理免费培训”平台,宣传动员农村5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的人员参加专业培训学习,不断提高社会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对取得护理员资格证人员,纳入护理人员人才资源库,优先到农村日间照料中心就业,提高养老服务水平。积极探索建设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充分融合现有的“医”、“养”资源,在推进“医养结合”养老机构建设的规划性和协同性上可先走一步,实现养老机构建设从“有没有”到“优不优”的转变。让老年人既能享受到各种专业及时的服务,又能让老人享受家庭的温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