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版:理论

让宪法精神永驻人民心中

□ 袁浩

12月4日是我国第五个国家宪法日,也是现行宪法第五次修改后的首个国家宪法日。这一天,各地各部门积极行动,采取多种多样的宣传方式普及宪法知识,让民众触摸宪法、感悟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理念正在浸润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

作为我国的根本大法,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制定法律的依据、保障公民权利的根基,更是依法治国的基座。在国家宪法日到来之际,各地各部门纷纷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必将更好发挥宪法在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的重大作用,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筑牢宪法根基。

“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五年来,从设立国家宪法日,到建立宪法宣誓制度;从健全宪法解释程序机制到设立宪法与法律委员会,我国已经站在了全面贯彻实施宪法的新高度。公众也欣喜地看到,从小学生课堂晨读宪法,到基层法官进村入社宣讲宪法,再到大妈们自发将宪法条文编成顺口溜……滴水之音汇成洪钟大吕,一条条标语、一副副春联、一声声诵读,将抽象的法律概念转化为最朴实的生活场景,承载着中国梦伟大追求的宪法精神,正春风化雨般沁入人们心田。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要加强对宪法法律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违宪违法行为。抓住各级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使其依照宪法法律行使职权、履行职责、开展工作,自觉接受人民监督,杜绝以言代法、以权压法、逐利违法、徇私枉法,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只有这样,才能使宪法之基愈加巩固,宪法之威牢固树立,宪法之效不断彰显。

“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重视宪法不能只在宪法日这一天。让宪法之树常青,就要让宪法走入民众生活。当务之急,必须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和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宪法意识,让宪法真正从文本走入生活、融入社会,让宪法精神永驻亿万人民心中。我们相信,只要宪法真正走入“人心”,人人谈论宪法并且高调地运用它,人们就能在宪法的阳光下获得尊严的、体面的生活,宪法精神就能照亮美丽中国的每一个角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