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版:特刊

食书养命

□ 马明高

多少年过去了,我一直就有这种想法。以后还有多少年,我是不知道的。但是,我从内心根深蒂固的这种想法肯定是不会改变的。对于像我这样的人,不管你电子产品如何方便快捷,但是已经不可改变我对纸质图书的过度迷恋了。我喜欢纸质图书的那种稳妥、安定与优雅。它那前后可以随意翻阅的方便,它那可以随意在上面用笔划线做记号和折角折横的自如,对我来说已经是足够了,足够了。更合心意的是,它在眼前的牢固存在、随手翻阅和写作引用,都是极其适合读书人的性情与心情的。因此,在我的心灵深处,很早就有这样的想法:读书和吃饭睡觉一样,都是一种日常生活中的最重要而常规的行为,都是涵养与滋润人生命的重要组成部分。

所以,天天必须得读书,不管干什么,身边包里带两三本书,心里就觉得安然心定。到外地出差,旅行包带得最多的就是书。出差在外,最担心的就是怕自己带的书不够看。带的书都看完了,闲聊无事,手里没有个抓挖的了,人的心里非常难受,就相当于人没有吃的东西一样难受。要命的是,我还看书十分的快。从上高铁动车开始看一本厚厚的小说,到下高铁动车两三个小时,书看完了。从上飞机开始看一本厚厚的理论书,到下飞机两三个小时,看完了。我这人到外面出差,不喜欢逛街逛商店,不喜欢在房间里看电视,如果没有活动安排和什么事情,我最好的消遣就是坐在房间里看书。一上午,一本书又看完了。有的人会说,你看书那么快,是不是一目十行,胡皮潦草。不是。我这人看完有好多习惯性动作,必须动笔,最喜欢用的是铅笔,所以,我的书房和办公室里有好多已经削好的铅笔,我的旅行包里经常有两三支铅笔和削笔刀,我喜欢在宾馆开完会后收集别人不用了的铅笔。我看书时,只有手里有了铅笔,心里才觉得踏实而舒服。我看书,必须要用铅笔划线做记号,在书的眉尾空白地方写随时产生的感想札记。我看书时,喜欢对重要的地方或部分折角、折横。因为,我经常是看完这些书后,要写读后感、书评或文学评论。这些折角、折横处和划线做记号的地方,都是打动了我的心灵或非常重要的东西。这些习惯性动作,对我后面的书评性写作以及今后想起时的翻阅大有裨益。这些恰恰是电子图书之类的产品无法给予的,也是它们无法给我的阅读幸福感与满足感。因此,对我而言,隔几天就要到网上购书,也成了日常生活中的习惯性动作。我买书从来不看品相、精装不精装和字体的大小,只要内容不少,能看就行。只要价格便宜,一切都好说。所以,我经常会在网络书店上的购物车里储存好多平时从各种渠道看好的书,然后坐等他们在各种节日期间半折销售。或者到京东等网上几块钱买自己喜欢或需要的二手书。我甚至每年订阅文学报刊都选在“双十一”期间,便宜又方便,比到邮政局美气得很。

当然,一开始,家里人也有些反感、不适应。渐渐地,时间长了,他们也就适应了。他一不抽烟二不喝酒,就喜欢买几本书,就当他是抽烟喝酒了。他说的也对,写书的人就得要看书,看书就必须要买书,就像每天做饭吃饭的人,每天都要到早市或超市里购买蔬菜和食品一样。这样,我“食书养命”的观点,家里的人自然就都认同了。

我为什么要“食书养命”呢?好多年前写过的一个较长的散文《我的半生文字生涯》中写道:1990年7月1日,“在县委宣传部的办公室里,终于有了自己的一张办公桌了。在办公桌的玻璃板下,压着这样一段话,是英国作家罗素的《我为什么活着》:‘三种单纯而极其强烈的感情支配着我的一生,那就是对于爱情的渴望,对于知识的寻求,以及对于人类苦难痛彻肺腑的怜悯。这些激情犹如狂风,把我在伸展到绝望边缘的深深的苦海上东抛西掷,使我的生活没有定向。我追求爱情,首先是因为它叫我销魂。爱情令人销魂的魅力使我常常乐意为了几个小时这样的快乐而牺牲生活中的其他一切。我追求爱情,又因为它减轻孤独感—那种一个颤抖的灵魂望着世界边缘之外冰冷而无生命的无底深渊时所感到的可怕的孤独。’‘我以同样的热情追求知识。我想理解人类的心灵。我想了解星辰为何灿烂。’‘爱情和知识只要存在,总是向上导往天堂。但是,怜悯又总是把我带回人间。痛苦的呼喊在心中反响、回荡。孩子们受饥荒煎熬,无辜者被压迫者折磨,孤弱无助的老人在自己的儿子眼中变成可恶的累赘,以及世界上触目皆是的孤独、贫困和痛苦—这些都是对人类应该过的生活的嘲弄。我渴望能减少罪恶,可我做不到,于是我也感到痛苦。’”

在三种“支配我生命”的“单纯而极其强烈”的感情和东西中,对知识的追求,很快分化为三种强烈的欲望:一是对文学可能性的追求,究竟小说、散文和文学评论还能写成什么样子?它们还有哪些种可能性?二是对人世间种种情感的探寻,这种激情澎湃的探寻,能让我进一步理解,人的胸怀为什么比海洋还要宽阔;三是对人类宇宙奥秘与人的生命奥秘的入迷,这种极其强烈的入迷,使我对科学、宗教、生物以及神性、上帝等等广袤的知识与秘密充满了激情和好奇。

我发现,要想实现或满足自己的这三种强烈的欲望,最好的、最直接的、最方便的办法,就是读书。“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读书会给你带来非常强烈的惊异感、欢喜感、自由感、满足感和幸福感。正如美国著名的文学批评家哈罗德·布鲁姆所说,阅读在其深层意义上不是一种视觉经验,而是一种建立在内在听觉和活力充沛的心灵之上的认知和审美的经验。那么,这样复杂的认知与审美过程,所带给我们源源不断的惊异感,大概就是今天还需要继续阅读文学作品的重要理由。他说得非常对!可以获得极其强烈的惊异感,这就是能够让我一直不停地读书、“食书养命”的最重要的理由。

著名文学家索尔·贝娄说过一段非常实在的话:“自然而然,书一向是买得多,读得慢。但是,只要那些书摆在书架上,就像一群广阔生活的保证人站在我身后。这就是书籍的感召和力量。”我很赞同他说的这段话。在读书、购书、藏书和用书方面,我有着根深蒂固的、不可更改的、极其强烈的占有欲。我不喜欢到图书馆里借书阅读。我觉得图书馆是一个大而无当、非常不适用的地方;我也不喜欢任何人到我这里向我借书。因为,你借走的那一本,说不定就是哪一天我写作正好要查找参阅的书。因为我家里的书,肯定是我好些年已经读过不知哪天写作要参阅的书,肯定是我以后写作要参考或者是为以后的写作做准备才买的书,肯定是我喜欢这种书中所写的生活或人物,能够给我带来无限乐趣的书。从知道这本书、到购买这本书,拿到书时的随手翻阅,我就和这本书有了很深的感情,对它有过七二八落的了解的。有些书,到手后,我就先不准备好好读,翻一下,存放了。等我写作有关这方面的内容时,再认认真真地好好读。这就叫做读书写作上的“有余粮,心不慌”。所以,但凡是我买的书,都是对我有用的书。不入我的眼的书,是不可能进了我的家上了我的书架的。因此,我书架上的书,都是合我心意、对我有用的书。它们比那些图书馆的书要对我非常有用得多。

我在读书方面强烈的占有欲,还表现在对我即将要用、要写作的内容上有着极强的占有欲。我在确定好写作的内容或框架,准备写作的构思阶段,恨不得把世界上所有这方面的书都买尽,都看遍。我与其他人不一样。别的人是我要写这方面的东西,我决不翻别人这方面的东西。我不是。我是想尽可能地把别人在这方面的东西都看遍。我是想看别人在这方面已经说了些什么,我还有什么要说的,我还能够再说些什么。更有价值和意义的是还在于,在读别人的这些东西的时候,我的脑海中会产生很多新的想法,或在他们的想法中滋生或延伸出新的想法,或在他们的想法刺激或撞击下,产生好多新的想法。我很喜欢并受用这种读书产生的快乐。我认为,我这是和世界上最伟大的人物的灵魂在进行隔着时空的交流与谈话。我还觉得,世界上根本就不存在什么不能写或写不了的文体或内容。只要给我书看,给我这方面的书看,就一切都好办了。想起我上世纪80年代在乡村里当民办教师,散文写,小说写,报告文学写,教材分析写,文艺评论写,影视剧本写,没有人教你,都是自己看书学会写的。只要有书看,比给我什么都强。

话又说回来了。现在,书是又多又出的快。但是,真正经得起读的书、耐得住读的书却不多了。好多书是读一遍就再也不想读了,甚至有的书是在读完之后就后悔了。真正想让人读了一遍还想再读二遍三遍的书,真的很少。但是,这样的书肯定有。有的书,在我写一些大部头书的时候,会在写之前反复地读,写作的过程中经常读,放在床头一有时间就读。这些书肯定就是“经常出版、反复阅读”的经典作品了。正如卡尔维诺所说:“经典得是一部开放的作品,能够在时间的长河中始终保持生命力,无数充满‘热情’的重读和解读,不仅不会穷尽那部作品的可能,反而会使它在不同的环境中迸发出新的活力,赋予人类或群体生活以‘新的意义’。”读这样的书,真的是很受用,真的是很“养命”,那才叫做真正的“食书养命”。

2024年7月9日写于新疆昆仑山下的和田策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