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县人大常委会全面系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的核心要义、丰富内涵、实践要求,积极结合人大职能职责贯彻落实。
坚持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入脑入心、见行见效。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对人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重要事项、重要情况,主动及时向同级党委请示报告。
以有效的监督“组合拳”推动党委重大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到位,推动“一府一委两院”依法高效行使职权。听取审议计划、预算、决算、审计、环保和其他相关部门的专项工作报告,在监督中支持政府不断破解发展难题。围绕相关领域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发现问题,查明责任,推动整改。选择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课题深入调查研究,推动解决一批群众的烦心事、揪心事。探索开展联动执法检查、区域协同执法检查等监督体制机制和方式方法。完善人大预算审查批准制度,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深入开展政府债务全过程监管。用好听取审议工作报告、开展询问、质询、专题调研等,提升监督实效。重点探索组合式监督、闭环化监督、联动型监督等履职新模式,推动人大监督与监察、司法、审计等监督协同贯通。
按照“标准化建设、规范化管理、常态化运行”的原则,实现人大代表联络站从有形覆盖到有效覆盖的提升;实现代表“全方位”参与常委会工作,推动人大工作进一步做到接地气、察民情、聚民智、惠民生;高质量抓好代表建议的提出、交办、督办、反馈工作,定期听取政府关于代表建议办理情况报告。
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纵深推进清廉人大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加强教育培训和实践磨砺,培养能担当新时代人大工作重任的干部队伍;密切与上级人大的联系联动,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的指导支持,推进县乡人大规范化建设,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