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刘少伟) 1月20日,石楼县人民检察院联合石楼县司法局组织开展社区矫正节前专项集中教育活动,进一步强化社区矫正对象监管教育,防止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确保2026年春节期间石楼社会和谐稳定,助力全县社区矫正对象顺利度过佳节、积极回归社会。
“社区矫正不是‘法外开恩’,而是我国刑罚执行的重要方式,每一位社区矫正对象都必须清醒认识到自己是正在接受刑罚执行的人员,遵守社区矫正相关规定是法定义务。”教育活动现场,石楼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干警结合社区矫正检察工作实际,对社区矫正检察工作职责及社区矫正人员应遵守的相关法律规定进行了详细讲解,督促全体社区矫正对象严格遵守报到、请销假等监管规定,坚决杜绝违法犯罪行为,恪守社会公序良俗,树立良好形象,主动接受监督,积极配合配合检察与司法行政部门开展工作。同时,干警们主动告知社区矫正对象,若在生活中遭遇实际困难、产生心理困惑,或有法律求助需求,可第一时间向社区矫正机构、检察机关及相关部门反映,各部门将立足职能,尽力提供帮扶支持与法律保障,切实为其解决后顾之忧。
“我们将持续深刻把握社区矫正‘惩罚性与恢复性相统一’的本质属性,通过微信公众号、视频号、抖音等渠道发布、宣传社区矫正制度优势和检察监督成效,在监督刑罚执行的同时,注重监督教育帮扶、社会关系修复等措施落实,推动社区矫正对象再社会化,消除社会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歧视,营造包容接纳的社会氛围,提升社区矫正工作的公信力。”石楼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郭娟娟表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