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请介绍一下制定《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正负面清单》的主要背景和总体考虑。
答:山西要转型,干部是关键。近年来,省委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好干部标准,严格执行选任政策,严厉整治选人用人不正之风,健全选人用人制度机制,构建了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为山西高质量转型发展提供了有力组织保证。但从多年来选人用人检查和干部管理监督的总体情况看,一些地方和单位选人用人问题还比较突出,有的党委(党组)民主集中制坚持得还不够好,个别主要负责人在选人用人上无视规矩,甚至我行我素;有的组织人事部门选任程序把关不严,违规用人问题时有发生;极少数领导干部的纪律规矩意识还不够强,选人用人不正之风仍没有得到禁绝。
针对这些问题,通过制定执行正负面清单,让领导干部准确把握选人用人的标准原则、资格条件、工作程序,自觉做到坚持公道正派,做到突出事业为上、以事择人,进一步把正确的用人导向树立起来;同时,也为各级党委(党组)和主要负责同志履行干部选任职责划出红线、底线,从严规范权力运行,不断提高选人用人质量和水平。
问:请问《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正负面清单》对规范干部选任权力运行方面有哪些要求?
答:《正负面清单》的制定,就是把党管干部原则具体化,以标准量化权力,以程序规范权力,以纪律约束权力。
正面清单从干部选任标准、资格条件、选任程序、日常管理等方面对执行选人用人权的“全过程”予以规范,力争做到分类科学、权责清晰、程序规范,为党委(党组)选人用人提供有效、及时、便捷的政策指导。
负面清单是在正面清单的基础上,突出干部选任政策的禁止性规定,为行使选人用人权提前预警,压减用人权行使的自由裁量空间,最大限度减少违规选人用人问题的发生。比如,党委(党组)在选拔任用干部过程中,不仅要严格执行分析研判和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等每一道程序步骤,而且要严格执行会议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对未经“凡提四必”等八种情况坚决不得上会讨论,根本目的就是防止少数人说了算、个别人说了算,防止出现“带病提拔”。 (李飞飞)
据《山西晚报》